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11月11日總處綜字第1131001907號函辦理。二、各機關學校應自訂職場霸凌及性騷擾防治相關處理機制,並於處理案件時確實依各機關學校所自訂之相關規定辦理,並踐行標準作業程序,妥適規劃辦理時程及時效管控;適時向機關首長和單位主管說明相關規定,並請關心同仁,重視機關和諧及相互尊重,避免發生職場霸凌或性騷擾情事。
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11月11日總處綜字第1131001907號函辦理。
二、各機關學校應自訂職場霸凌及性騷擾防治相關處理機制,並於處理案件時確實依各機關學校所自訂之相關規定辦理,並踐行標準作業程序,妥適規劃辦理時程及時效管控;適時向機關首長和單位主管說明相關規定,並請關心同仁,重視機關和諧及相互尊重,避免發生職場霸凌或性騷擾情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