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更新學校確診個案及發送快篩試劑處理流程,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111年5月10日府教體一字第1112423689號函(諒達)續辦。
二、更新學校確診個案及發送快篩試劑處理流程,簡要說明如下:
(一)居隔單:
1.請學校協助宣導確診者(若確診者年紀尚幼,請法定代理人代理)利用「確診者自主回報疫調系統」或「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APP」回報疫調及密切接觸者資料,以利系統開立電子居隔單,若確診者已利用前述2項系統回報,學校無須造冊「密切接觸者名冊」。
2.學校住宿生若被匡列為居隔者,仍請學校造冊「密切接觸者」名冊,並回傳名冊與教育處。
(二)快篩試劑:
1.確診者之同住親友學校不發放快篩劑,同寢室友學校不發放快篩劑。
2.自主應變者由學校發放快篩劑。
(三)防疫包:
1.學校發放(學校教職員工生)確診者,防疫包數量若發送完畢不補。
2.先請若有欠缺確診者防疫包,請先統計好數量跟物資中心學校回報,並另依附件製作簽收單至物資中心學校領取。
三、相關簽收單、名冊等資料詳附件。